一、16歲能不用監護人陪同辦身份徵嗎?
可以。
年滿十六週歲的,不用監護人陪同,可以自己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身份證。
未滿十六週歲的,則需要監護人代為申請辦理。
法律依據:《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辦理時除了要帶户口本,照相,然後交錢20元之外還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對身份證登記項目。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要仔細核對證件視讀和機讀信息項目是否準確,與本人信息是否一致,並予以簽名確認。如發現證件質量不符合標準或因工作人員失誤導致證件登載項目有差錯的,公安機關應當免費重新制作。
二、初次辦身份證需攜帶什麼資料?
所需的證件有:監護人的身份證、孩子的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證明、學籍證明(未上學的可以不必帶),以上證件均為原件。
辦理程序:
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
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區要求先採集照片信息,再帶到户籍部門辦理身份證,需要諮詢當地户籍部門)。
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
核對資料無誤,錄入公民指紋信息。
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以當地户籍文件為準,首次辦理或者過期補辦工本費大約20元、丟失補領工本費大約40元)。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所需費用:
首次申領工本費每證20元。
農村五保户、貧困户、特困户,低保户、優撫對象憑有效證明免收工本費。
生活確實有困難的居民,憑有效證明減半徵收工本費。
綜上所述,公民只要年滿十六週歲就可以憑藉自己的户口本信息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提交相關的資料證明然後填寫一份辦理身份證的申請表再填寫好申請表之後,會給當事人照相,經過審理之後,就會給當事人辦理身份證,不過拿到身份證是需要一定的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