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是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是哪些
律師解析: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姻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投資收入、生產經營收入以及知識產權收益。
婚姻存續期間繼承的遺產,只要沒有遺囑的特別約定,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有:
1.協商分割、訴訟分割。
2.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時,由夫妻自行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