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結婚證的單親小孩上户口的手續是:(1)帶上原父母的身份證、户口本和醫院的出生記錄申請辦理出生證明;(2)辦理親子鑑定,到有資質的醫院,和孩子做一個親子鑑定;(3)繳納社會撫養費,費用繳納後,留好憑證;(4)帶上户口本、孩子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孩子的《醫學出生證明》、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憑證,到派出所為孩子辦理户口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