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提出離婚怎麼處理

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或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我國法律規定的離婚途徑是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孕婦也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解除婚姻關係。孕婦可以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完全由夫妻雙方決定。訴訟離婚的,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標準,作出是否准予離婚的判決。

孕婦提出離婚怎麼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