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外地户口上小學規定有哪些

秦皇島外地户口上小學規定有哪些

一、秦皇島外地户口上小學規定有哪些

一是對於海港區户籍生源入學,要求房户一致,並對落户時間作出了具體規定。和之前的購房年限政策類似,海港區對入學落户也設置了合理過渡期。在確保户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前提下,學生及其監護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遷入時間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入學要求落户需在一年以上

二是非海港區户籍生源申請在海港區就讀中小學,居住證成為入學的必備條件。同時規定,秋季入學,居住證取得時間需在某月某日(含)前。自秋季招生入學起,居住證取得時間需在入學前。由於居住證辦理時間較長,建議有入學需求的隨遷子女家長諮詢流動人口管理部門,儘早辦理。

如學生及其監護人户籍在海港區範圍內,但與房產地址不一致、或户口遷入時間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則招生順序調整至第二批次。全區各中小學都將按照最新招生政策,有序確定入學對象,依次錄取報名學生。如果報名學生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超出部分將由區教育和體育局統一協調到其他相對就近且有學位的學校入學。

本次規範招生入學政策是根據教育部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相關要求,同時借鑑周邊地市招生政策實施的,主要是為了緩解城鄉生源失衡、隨遷子女流動頻繁、多校重複報名擾亂招生秩序等問題。規範後的招生入學政策將有利於全區各學校生源的均衡調配,緩解部分學校生源壓力,使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更加陽光透明、規範有序。

為確保招生入學政策調整的公平性和科學性,海港區教育和體育局進行了深入細緻的調研,並召開論證會,邀請秦皇島市教育局、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相關負責同志,以及部分學校校長和家長代表對草案充分發表意見,提供可行性建議。

二、最新户口登記管理條例有什麼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一條 為了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服務於社會主義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户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户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户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户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户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户口登記。

第四條 户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户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户發給一本户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發給户口簿。

户口登記簿和户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最新户口登記管理條例的內容有中國公民應當根據該條例,到相關地點進行辦理户口登記。如果是現役軍人的話,一般户口登記會由軍事機關進行辦理登記。通常辦理户口登記的地點為當地的公安機關,也就是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