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上訴期限過了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上訴期限過了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有關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是兩年,有關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在整個案件中訴訟時效可以説是最重要的問題,訴訟時效逾期,證據在充分人民法院是不受理的,所以大家要把訴訟時效掌握一下,最好有事情第一時間進行處理。

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為財產損失二年,人身傷害一年,相關規定如下:

1、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3、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4、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5、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6、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如果交通事故當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後十日內均向公安機關提出書面調解申請,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制作調解終結書並送達當事人,訴訟時效自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算;調解未達成協議,公安機關未製作調解終結書的,訴訟時效自調解失敗之日起算;調解達成協議,但當事人不履行的,自調解書中寫明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法律隨着大家文化水平的不斷提高,開始受到大家的重視。任何案件都是有訴訟時效的,不同的案件訴訟時效也是不一樣的,如果有特殊原因訴訟時效中斷,需要重新進行計算。對訴訟時效有不滿的,可以道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