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質量組織規定有哪些重點?

眾所周知,一項工程能夠按質按量的完成,除了建築工人以及指揮領導等,同樣也少不了建築工程質量組織的監督。為了更好地對工程的建築起到監督作用,建築工程質量組織也出台了相關規定。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建築工程質量組織規定有哪些重點吧。

建築工程質量組織規定有哪些重點?

建築工程質量組織規定有哪些重點?

1、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3、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4、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彙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閲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5、建築工程質量組織規定有哪些重點?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並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

6、以上是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除此之外,建設單位還應就工程項目取得規劃部門、公安消防部門以及環保單位出具的認可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按建設工程項目分級管理權限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從以上內容可以得出,建築工程質量組織規定的重點主要是圍繞着建築的質量來展開的。在規定當中,對於工程的勘探,設計質量等都有着相對應的規定要求。這也是為了驗收工程的必要程序。以上即為建築工程質量組織規定的大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