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仲裁的共同約定

參與仲裁的共同約定

參與仲裁的共同約定

參與仲裁的共同約定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雙方就《某某協議》項下所發生的爭議,經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乙雙方同意將《某某協議》項下所發生的爭議的一切糾紛均提交某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甲乙雙方共同約定本案適用簡易程序,仲裁程序適用《某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關於簡易程序的相關規定。

三、甲乙雙方共同選定 擔任獨任仲裁員,組成仲裁庭。

四、甲乙雙方約定開庭時間定於 年 月 日,答辯期限、舉證期限均至首次開庭前。

五、為了方便送達,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送達地址統一為:

六、本協議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或其授權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XXX

乙方(簽字或蓋章):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XXX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