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致人損害歸責原則如何適用

一、動物致人損害歸責原則如何適用

動物致人損害歸責原則如何適用

1、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2、受害人挑逗動物,對損害的發生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飼養人或者管理人的責任。

3、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動物園承擔過錯推定責任,若是能證明自己對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4、遺棄、逃逸的動物致人損害的,由原飼養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5、若遺棄、逃逸的動物被他人收養,則遺棄、逃逸期間結束,該動物致人損害的,由新的飼養人承擔責任,原飼養人不承擔責任。

二、動物致人損害糾紛如何解決

1、協商和解

協商和解是指合同糾紛當事人在自願友好的基礎上,互相溝通、互相諒解,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動物致人損害糾紛時,當事人應首先考慮通過協商和解解決糾紛,因為和解解決糾紛有如下優點:簡便易行,能經濟、及時地解決糾紛;有利於維護合同雙方的合作關係,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有利於和解協議的執行。

2、調解

調解,是指合同當事人對發生的動物之人損害情況的權利、義務發生爭議,經過和解後,不能達成和解協議時,在經濟合同管理機關或有關機關、團體等的主持下,通過對當事人進行説服教育。促使雙方互相作出適當的讓步,平息爭端。自願達成協議,以求解決經濟合同糾紛的方法。

3、訴訟

訴訟,是指當事人依法請求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審理雙方之間發生的動物致人損害糾紛,作出有國家強制保證實現其合法權益、從而解決糾紛的審判活動。

三、動物侵權的構成要件

1、須為飼養的動物;

2、須有動物的加害行為,沒有動物的加害行為,便不能構成動物侵權;

3、須有造成他人損害的事實;

4、須有動物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