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買被拐賣兒童罪法律規定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收買被拐賣兒童罪規定的判刑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涉嫌收買被拐賣兒童罪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三、收買被拐賣兒童罪的辯護律師一般怎麼收費?
收買被拐賣兒童罪的辯護律師收費標準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四、收買被拐賣兒童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類型?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綜上所述,明知孩子是被拐賣的,仍然收買被拐賣兒童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至於人民法院對收買被拐賣兒童的犯罪嫌疑人具體怎麼量刑,這需要根據案件的詳細情況才能分析,如果取得了親生父母的諒解,原則上也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