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他人的姓名權進行了侵犯的,一般承擔的責任是民事責任,是不會受到處理的。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