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中的人格權指的是什麼

一、著作權中的人格權指的是什麼

著作權中的人格權指的是什麼

著作權中的署名權是人格權的。署名權是指作者享有的,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且該權利不得轉讓、繼承。人格權是指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等表明身份的權利。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二、著作人身權的特點

承認著作人身權的國家一般認為著作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永久性的特點。

1、不可轉讓性。

主張二元説的學者認為,著作財產權是可以轉讓的,而著作人身權則不可轉讓。如法國《著作權法》第6條規定:“作者有權使其姓名、資格和作品得到尊重。上述權利是人身權利。人身權利是終生的、不可轉讓的、不可剝奪的權利。”這是二元説的代表。

採用一元説的國家也認為著作人身權具有不可讓與性。我國《著作權法》雖對此無明文規定,但從《著作權法實施細則》中可以看出,其只規定了著作財產權可以轉移,事實上也説明著作人身權是不能轉移的。

2、永久性。著作權的保護期間分永久保護的無限主義和限定保護期間的有限主義兩種。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有采取無限主義的,如前述法國《著作權法》第6條;也有采取有限主義的,我國《著作權法》第20條規定:“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因此,我國採取的是無限主義原則。

3、不可剝奪性

4、個別權能的可繼承性(如發表權)

所以通過了解了著作權中的人格權指的是什麼以及著作人身權的特點相關知識後,那麼就能更好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在實際生活中,也會接觸到類似有關侵權的問題,只有擁有了對應的著作權,那麼對應的作品才會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