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怎麼處理合同糾紛是正確的?

1、一是用協商的方式,自行解決,這是最好的方式;

單位怎麼處理合同糾紛是正確的?

它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 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2、二是用調解的方式,由有關部門幫助解決;

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説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3、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機關解決;

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仲裁方法由於比較靈活、簡便,解決糾紛比較快,費用又比較低,所以很受當事人歡迎。

(1)民間仲裁。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約定,在發生經濟糾紛地,由雙方選擇約定的仲裁人或數人進行仲裁,仲裁人的仲裁決定,對當事人來説,同法院的判決有同等的效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予遵守,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對方可以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決定,對方當事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社會團體仲裁。即當事人的雙方約定,對於現在或者將來發生的一定經濟糾紛。由社會團體內所設立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這種仲裁裁決,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廣義上的民間仲裁,包括這種仲裁在內;

(3)國家行政機關仲裁,即對國家經濟組織之間的經濟糾紛,由國家行政機關設置一定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而不由司法機關進行審判。

4、四是用訴訟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尋求糾紛的解決。

它是民事訴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重要方式。與其他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相比,訴訟是最有效的一種方式,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為訴訟由國家審判機關依法進行審理裁判,最具有權威化性;其次、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後,以國家強制力保證裁判的執行。

無論是單位和單位之間的糾紛,還是自然人之間的糾紛,在民事主體雙方之間產生合同糾紛的時候,其實採取的處理方式都是一樣的,一般都是採取協商、調解、仲裁或者是訴訟的方式來處理,選擇運用司法或者是準司法的方式處理時,要注意收集自己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