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缺席判決一定敗訴嗎

民事訴訟中缺席判決一定敗訴嗎

一、民事訴訟中缺席判決一定敗訴嗎

不一定,被告到庭主要就是可以給自己進行辯解,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一般被告不出庭,會缺席判決,不出庭、不提交證據及答辯意見的,喪失了答辯的可能,可能承擔不利後果。但不代表缺席判決一定敗訴,如果原告的證據不可靠,原告也不能勝訴。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中的缺席判決,即法院在一方當事人缺席時所為的判決。通常情況下,當事人為了避免遭受不利於自己的訴訟後果,都會於言詞辯論之日到庭並進行辯論。但由於民事訴訟具有私法的性質,當事人對自己的權利具有處分權,而且,實踐中經常存在一些阻礙當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當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實屬難免。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

二、缺席判決後可以上訴嗎

可以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不能上訴,只能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缺席判決是指在當事人未到庭的情況下,法院依法缺席審理並作出判決的情形。確係判決僅僅表明法院在當事人未到庭的情況下依法作出的判決,但並不會影響該確係當事人在判決之後所享有的上訴權利。所以,儘管當事人未到庭,但若判決結果當事人不予認可,亦可就判決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中缺席判決不一定會敗訴,經法院傳喚後,被告無理由拒不到庭的,需要做缺席判決處理,判決書下達後具備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存在故意拖延,逃避履行判決書義務的情況,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之後,可以採取強制措施進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