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是什麼樣的案件,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短期時效。短期時效指訴訟時效不滿兩年的時效。民法通則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
長期訴訟時效。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六條
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