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機關檢查程序;1、對需要檢查的事項予以立項;2 、制定檢查方案並組織實施;3、向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監察機關提出檢查情況報告;4、根據檢查結果,作出決定或提出監察建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第三十條監察機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檢查:(一)對需要檢查的事項予以立項;(二)制定檢查方案並組織實施;(三)向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監察機關提出檢查情況報告;(四)根據檢查結果,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重要檢查事項的立項,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