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權益包括:一、財產所有權。即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二、債權。三、人身權。即法律賦予民事主體的與其生命和身份延續不可分離而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四、知識產權。五、財產繼承權。即公民依法承受死者個人所遺留的合法財產的權利。《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