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壞賠償是否繳納增值税?

一、損壞賠償是否繳納增值税?

損壞賠償是否繳納增值税?

損害賠償一般不繳納增值税,其不屬於增值税的繳納範圍。增值税徵税範圍包括貨物的生產、批發、零售和進口四個環節。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也屬於增值税的徵税範圍。加工和修理修配以外的勞務服務暫不徵收增值税,一般屬於營業税的徵税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税。

第三條

納税人兼營不同税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税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税率。

二、增值税起徵點是多少?

1、增值税起徵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二)銷售應税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三)按次納税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現在很多省都已經發文,將起徵點調整到了20000元的最高金額,具體可以詢問本地税務局。

2、營改增的:

(一)按期納税的,為月應税銷售額 5000-20000 元(含本數)。

(二)按次納税的,為每次(日)銷售額 300-500 元(含本數)。

三、個人增值税起徵點是多少?

1、銷售貨物的起徵點為月銷售額600-2000元;

2、銷售應税勞務的起徵點為銷售額200-800元;

3、按次納税的起證點為每次(日)營業收入額50-80元。

各地的起徵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税務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規定的幅度內確定,並報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綜合上面所説的,增值税是針對於商品在流轉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增值額需要繳納的税費,對於這筆税費會按增值的多少來進行計算,而對於損害賠償不屬於增值的範圍,因此,也不需要繳納任何的税費,這都是會結合實際的情況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