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上吸毒算不算容留

看情況,如果司機是過失即沒有及時發現則不算本罪,如果故意則犯本罪。

在車上吸毒算不算容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的行為。包括航空器、輪船、火車、汽車的司機管理人員利用交通工具讓他人吸毒等。

根據《刑法》第354條的規定,犯本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依照《刑法》第356條之規定,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過本罪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六十一條: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