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姦案中戀人關係能批捕嗎?
只要符合批捕條件就會被批捕,法定批捕條件具體是: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根據有關規定,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犯罪事實既可以是單一犯罪行為的事實,也可以是數個犯罪行為中任何一個犯罪行為的事實。對實施多個犯罪行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證據證明犯有數罪中的一罪的;有證據證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證據證明有犯罪行為的。
(2)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逮捕不同於定罪,逮捕的標準低於定罪的標準,不要求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所有證據都已查證屬實,只要求有證據已被查證屬實即可。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這是關於犯罪嚴重程度的規定。基於已有證據證明的犯罪事實,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而不是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獨立適用附加刑等輕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罰的,才符合逮捕條件。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強姦判刑多長時間?
1、犯該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3、強姦罪的加重情節:
(1)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注意:這裏是婦女不是幼女;必須在公共場所當眾;這裏的當眾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當眾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輪姦的;(注意:這裏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個17歲的男子和一個13的男孩輪姦婦女的,17歲的男子要承擔二人以上輪姦的責任;輪姦未遂的定罪適用普通構成、量刑適用加重構成未遂)
(5)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注意:這裏的“致使”包括故意和過失,但必須強姦行為和加重結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關係,因此強姦致人自殺的屬於酌定情節,而不是這裏的法定加重結果。)
所謂的戀人關係,也並非所有的人在結婚之前就願意跟對方發生性關係的,所以不能以戀人關係就強迫對方跟自己發生性關係,如果是這樣的也已經有可能涉嫌構成了強姦罪。法定的批捕條件是人民檢察院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要嚴謹遵守的,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因為自己跟對方的特殊關係就去逾越法律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