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查強姦未遂要什麼證據?
犯罪現場、人證、掙扎時留下的傷口痕跡還有對方的DNA等能證明犯罪事實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當然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二、強姦未遂應如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強姦未遂犯,可以比照強姦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對於強姦未遂犯,可以比照強姦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犯罪未遂包括兩種類型
1、實行終了的未遂和未實行終了的未遂。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將犯罪的實行行為實施完畢,但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沒有得逞。未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為人在實施行為的過程中,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客觀因素的介入,導致行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為實行終了,以致犯罪沒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據犯罪時的主客觀情況,犯罪行為本來有可能得逞,但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沒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於行為人主觀認識上的原因或行為手段或行為對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備得逞的客觀可能性。
綜上所述,證據對於犯罪現場的還原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只有證據充足才能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因此在犯罪事件發生之後一定要注意保存證據,如果自己無法找到相關證據就要依靠公安機關的,及時報案,由公安機關進行偵查,尋找證據。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