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信息披露違規罪怎麼處罰

構成信息披露違規罪怎麼處罰

一、構成信息披露違規罪怎麼處罰

法律上沒有信息披露違規罪,只有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犯違規披露信息罪的,一般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具有特別嚴重情節的,則應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處罰的對象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眾公司以招股説明書、上市公告書以及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形式,把公司及與公司相關的信息,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公開披露的行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眾公司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全面溝通信息的橋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獲取,主要是通過大眾媒體閲讀各類臨時公告和定期報告。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在獲取這些信息後,可以作為投資抉擇的主要依據。真實、全面、及時、充分地進行信息披露至關重要,只有這樣,才能對那些持價值投資理念的投資者真正有幫助。

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公司、企業的信息公開披露制度,又侵犯了股東、社會公眾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

公司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的犯罪行為損害了國家對公司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擾亂了正常的財會活動秩序,由此導致的社會公眾對經濟市場賴以維繫的運作機制的信賴基礎缺失,從而危及整個經濟市場的結構安全和秩序穩定,其最終侵犯的仍然是國家對公司、企業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是本罪犯罪行為的最大社會危害性所在。而且在本罪的犯罪對象中除了公司、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還包括依法應當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披露的公司、企業的其他重大信息。因此本罪侵犯的客體不應僅僅是國家對公司和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以及不按照規定披露公司、企業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並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依法具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包括在中國境內註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此外,在我國境內註冊的具有中國法人資格、且其組織形式表現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外資企業或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也能夠成為本罪的主體。

本罪採取單罰制,只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進行刑事處罰。立法上採用單罰制主要是基於本罪的犯罪主體公司、企業也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行為侵害的受害者,對公司、企業進行刑事處罰會進一步損害公司、企業的股東權益的考慮。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規定披露,會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的利益,並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

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有兩種處罰意見,這項罪名屬於單位犯罪,行為人只能是具有披露信息義務的企業。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是結果犯,不僅要存在犯罪行為,還要出現法定後果才可以立案,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的行為要實行單罰制,要對單位的主管人員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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