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再犯罪的該怎麼辦

緩刑期間再犯罪的該怎麼辦

緩刑都設置有一定的考驗期,只有在考驗期內遵守一定的規定,方能在考驗期滿時宣告原判刑罰已經執行。但現實中,卻經常出現在緩刑期間內再犯罪的情況,那麼此時應該怎麼處理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緩刑期間再犯罪的該怎麼辦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所謂緩刑,指的是人民法院對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再犯罪危險以及對居住社區的影響,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其刑罰執行的制度。

緩刑有一定的考驗期,《刑法》第73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1年。

緩刑的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遵守我國《刑法》第75條的四項規定。同時,如果在考驗期內沒有發現判決之前有漏罪,或者重新犯罪,那麼,在考驗期滿時就可以認為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現在問題的是,如果緩刑期間再犯罪怎麼辦?我國《刑法》第77條規定,緩刑期間再犯罪新罪,應當撤銷緩刑,並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依照69條的規定進行數罪併罰。

因此,緩刑期間再犯罪,將會面臨着撤銷緩刑,並數罪併罰的局面。

二、緩刑和死緩有何區別?

緩刑和死緩雖然都是緩刑,但是兩者性質完全不同。緩刑是一種附條件暫緩執行刑罰的制度,而死緩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刑罰執行制度。兩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前提不同。緩刑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而死緩是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為前提。

2、執行場所不同。緩刑是把犯罪分子置於社區裏進行社區改造和矯正;而死緩犯是將犯罪分子關押於監獄進行教育改造。

3、考驗期不同。緩刑的考驗期受原判刑罰的長短而不同,但是都在5年以下;而死緩的考驗期是固定的,即2年。

4、法律後果不同。緩刑考驗期滿之後,如果沒有違反相關條文,則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並進行公開宣告;而死緩則是在考驗期滿之後,沒有故意犯罪或被發現漏罪的,可能被減為無期徒刑,甚至是有期徒刑。當然,如果緩刑和死緩的犯罪分子都違反了規定,前者將被撤銷緩刑,而後者將被執行死刑。

對被宣告緩刑的罪犯,一般都會有一定的緩刑考驗期,這段期間就要求罪犯能夠嚴格而遵守相關規定,若在緩刑期間再犯罪的話,此時就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撤銷緩刑,並根據實際犯罪的情況追究其法律責任,然後與前罪合併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