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管轄權怎麼規定的?

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管轄權怎麼規定的?
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管轄權怎麼規定的?

一、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管轄權怎麼規定的?

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管轄機構是行賄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構管轄,不過,如果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公安機構管轄,更便於刑事案件的偵查的話,那也可以選擇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公安機構立案偵查,當地的人民法院對行賄案件就由審判權。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構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構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構管轄。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犯罪行為發生地。

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對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户籍所在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範性文件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行賄怎麼處理?

對一般行賄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行賄構成行賄罪,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如果是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歸行賄地的公安機構管轄,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個人的行賄金額在3萬元以上,可以構成行賄罪,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行賄的行為有兩種,一種是主動給予,一種是被動給予,這些行為導致國家利益嚴重受損的,可判5~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