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最少判幾年?

一、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最少判幾年?

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最少判幾年?

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的判刑會宙案件的情形來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

1、自然人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二、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構成有哪些?

1、罪體

行為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的行為是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這裏的非法生產,是指無生產權的單位或者個人擅自制造警用裝備,或者雖有權生產,但超過有關部門的訂貨數量製造警用裝備。非法買賣,是指無經營、使用權的單位或者個人,擅自銷售、購買警用裝備,或者有權銷售的單位或者個人,向無權購買者銷售。

客體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的客體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這裏的制式服裝,是指國家專門為人民警察製作的服裝。車輛號牌,是指人民警察專用的車輛牌照。其他專用標誌,是指警章、警徵、警銜、警燈等便於公眾識別,而用來表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用於公安工作的場所、車輛等的外形標記。警械,是指人民警察在從事執行逮捕、拘留、押解以及值勤、巡邏、處理治安案件等警務時,依法使用的警用器具,包括警棍、警笛、手銬、警繩等。

2、罪責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裏的故意,是指明知是警用裝備而非法生產、買賣的主觀心理狀態。

3、罪量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的罪量要素是情節嚴重。這裏的情節嚴重,是指多次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或者生產、買賣警用裝備數量較大的,經有關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購買拒不聽從的;影響惡劣的;非法生產、銷售的警用裝備用於違法犯罪造成嚴重後果的等。

綜合上面所説的,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的行為是擾亂了我國的警用裝備管理的制度,這種情形了會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條款,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犯罪標準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