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如何判緩刑

非法拘禁如何判緩刑

非法拘禁根據司法解釋來説是指通過強制措施監禁、拘禁他人,是一種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權的犯罪行為。根據《刑罰》規定非法拘禁罪是一項嚴重的犯罪行為,確定構成非法拘禁罪也需要根據具體情節進行處罰。一般情況下會判處有期徒刑,情況嚴重包括毆打、侮辱、致人傷殘或致人死亡的甚至會按照故意謀殺罪和蓄意傷人罪進行處罰,依法可以判處無期徒刑和死刑。

緩刑主要是指觸犯法律,經審判已經確認構成犯罪的行為人,先宣判罪行但暫不執行處罰的行為。要適用緩刑有三個要求,

1、犯罪行為人所構成的罪行較輕,根據司法解釋也就是説所處刑罰屬於短期的有期徒刑通常是3年以下。

非法拘禁如何判緩刑 第2張

2、犯罪行為人在執行處罰期間有明顯的悔罪表現,又或者所犯罪行較輕且有明顯悔改表現,法院會認為該犯罪行為人不至於再次危害社會,這種情況下有可能會執行緩刑。

3、犯罪行為人不屬於累犯和首要案犯,也就是説犯罪行為人不是多次犯罪,也不是主謀犯罪的行為人,且滿足上述兩點的法院會考慮暫緩量刑。

非法拘禁如何判緩刑 第3張

綜上所述犯非法拘禁罪的根據具體情況是可以執行緩刑的,不過在考慮執行緩刑時需充分考慮到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標準和緩刑的適用標準,簡單來説首先所犯非法拘禁罪情節不嚴重所處刑罰較輕通常是3年及以下的短期監禁;其次犯罪行為人有明顯的悔罪表現;最後犯罪行為人不是多次犯罪的累犯和主謀犯才能執行緩刑。因為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情節惡劣與否可以直接決定其量刑標準,若超過緩刑的適用條件則無法執行緩刑,所以一般在考慮能否執行緩刑時應當先考慮犯罪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