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交通肇事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對於交通肇事行為,在達到了一定程度之後,則才會被認定為交通肇事罪,而此時就要求交通肇事符合法律中關於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規定了。到底這個交通肇事構成要件是怎樣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交通肇事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1、必須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在交通運輸中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

2、必須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這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條件之一。行為人雖然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但未造成上述法定嚴重後果的,不構成本罪。

3、嚴重後果必須由違章行為引起,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雖然行為人有違章行為,造成嚴重後果,而且在時間上存在先行後續關係,則不構成本罪。

4、違反規章制度,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必須發生在從始發車站、碼頭、機場準備載人裝貨至終點車站、碼頭、機場旅客離去、貨物卸完的整個交通運輸活動過程中。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立案追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

就包括主體、客體、主觀方面以及客觀方面,判斷某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就需要從這四方面入手分析,看是否一一滿足。當然,此時還要求達到了規定的立案標準才行,否則的話,也是不能輕易認定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