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走私淫穢的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通過文字、聲音、形象等形式表現淫穢內容的影碟、音碟、電子出版物等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走私淫穢錄像帶、影碟五十盤(張)以上的;
(二)走私淫穢錄音帶、音碟一百盤(張)以上的;
(三)走私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一百副(冊)以上的;
(四)走私淫穢照片、圖片五百張以上的;
(五)走私其他淫穢物品相當於上述數量的;
(六)走私淫穢物品數量雖未達到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標準,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以上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
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