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從犯網逃可能面臨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民主法制的進步不但沒有讓尋釁滋事行為有所下降,反而是近年來呈現出了上升勢頭迅猛的狀態,因為尋釁滋事的案發時間都是非常的不確定的,因此在案發以後很多從犯可能當時就逃脱了。下面小編要介紹的就是尋釁滋事從犯網逃在被逮捕了以後,還是要按照起到的作用來判刑,一般從犯都是要從輕處罰的。

尋釁滋事從犯網逃可能面臨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尋釁滋事從犯網逃可能面臨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對於從犯,刑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即根據從犯參與犯罪的性質、情節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體情況,或者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因為在共同犯罪中,從犯所起 的作用和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比主犯小,因此,從犯承擔的刑事責 任應當比主犯輕,而這也是和罪刑法定的原則相適應的。

1、網逃,指證據上符合逮捕條件的網上通緝犯。

2、網逃,只説明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但證據上未達到確實、充分的程度,不一定定罪。

3、尚未接觸到案件實質性證據材料,律師是無法確定作無罪辯護還是罪輕辯護、或者量刑辯護的,更沒有辦法作出判決等最終處理結果上的預測。

二、什麼是網逃?

網上追逃是指各級各地公安機關將應當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從看守所、監獄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身份信息案件基本情況發佈到公安內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全國所有公安機關都可以進行查詢、比對,一旦發現在逃人員,任何公安機關都可以立即將其拘留或者逮捕的偵查措施。

網上追逃是偵查措施的新形式,在追捕犯罪嫌疑人、脱逃罪犯(下統稱犯罪嫌疑人)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與傳統抓捕手段相比,網上追逃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全國公安資源,各地公安機關通過網上作戰,身處本地抓捕外逃全國的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嫌疑人身陷無處躲避的法網。

刑事訴訟法並沒有網上追逃的偵查措施,網上追逃依據的是公安部規範性文件。由於這些規範性文件對網上追逃的適用條件、相關程序規定不夠完善,加上個別民警不負責任或玩忽職守,網上追逃容易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而最極端的是網上追逃誤認。

網上追逃誤認,是指公安機關搞錯追逃對象,也就是公安機關的本意是抓捕犯罪嫌疑人甲,但甲由於使用了乙的身份信息,或二者身份信息相同,而將乙列為網上逃犯,進而將乙抓捕的情況。

網上追逃誤認因身份信息引起,而居民身份證是身份信息的載體。公民使用居民身份證的頻率很高,如外出需要身份證住宿登記、購飛機票、購高鐵動車票,網吧上網也需要出示身份證,等。同時因居民身份證所造成的災難也隨之而來。當某公民的居民身份證號碼與犯罪嫌疑人相同,或其身份信息被犯罪嫌疑人冒用,如果公安機關怠於查實,無辜公民將被錯誤拘捕。

針對尋釁滋事從犯網逃可能面臨的法律後果是什麼這個問題也已經給大家解釋的非常的清楚了。首先大家要知道網逃其實就是網上通緝犯,但司法部門也不能因為尋釁滋事案件當中的從犯當時逃脱了就專門去加重處罰力度,從犯都要比尋釁滋事行為的主犯量刑情節輕的,所以反而是奉勸那些尋釁滋事行為當中的從犯,案發以後不要一味的想着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