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不屬於共犯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挪用公款不屬於共犯的可能性有多大

挪用公款不屬於共犯的可能性有多大

挪用公款不屬於共犯的可能性是較小的,共同犯罪成立的主體條件是兩人以上。這裏要注意準確對“人”的理解,這裏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規定的作為犯罪主體條件的人,不僅包括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單位等法律擬製的人。具體而言,即包括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所構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兩個以上的單位所構成的共同犯罪,還包括單位與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構成的共同犯罪(後兩種情況可稱之為單位共同犯罪,對其處理既要根據總則關於共同犯罪的規定也要考慮關於單位犯罪的規定)。

各共同犯罪人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過意思聯絡,認識到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決意參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態。注意該共同犯意只要求在刑法規定的範圍內相同,並不要求犯罪故意的具體形式和內容必須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間接故意,只要雙方有共同的犯罪行為也可成立共犯。二人以上通過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為形成一個共同的有機整體,而因共犯比單獨犯罪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

共同犯罪故意和單獨犯罪故意相比,具有顯著的特點。單獨犯罪故意,只是對本人行為的性質的認識以及對本人行為可能造成的某種危害社會結果的希望或放任。而在共同犯罪故意中,還包括對其他共同犯罪人行為的認識以及對共同造成的危害結果抱着希望或放任的態度,並且以此表明共同犯罪人之間在主觀上具有一定犯意聯繫,這種犯意聯繫將各共同犯罪人的思想溝通,成為共同犯罪的重要內容。

挪用公款的現象存在不在少數,同樣罪行的認定可能會有出入,但是隻要自己的行為是法律約束範圍裏的就可以,但是更多的還是自己需要積極的踐行有關的準則,不過近幾年隨着國家對於此類問題的嚴查,有關當事人只要涉嫌此類違法行為,處罰就會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