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喪葬費;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2)被扶養人生活費;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3)死亡補償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4)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費用;辦理喪葬事宜住處的費用主要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工損失、其他合理費用以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因此,非法行醫致人死亡主要賠償以上費用,至於賠償多少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