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治安案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6個月內沒有報警,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公安機關不再受理。2、如果是刑事案件,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