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沒有物證怎麼處理

刑事案件中除了物證以外,還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如果沒有物證,但有其他證據可以相互印證達到證明案件事實的話,一樣可以用來定罪。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三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非法經營沒有物證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