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除行政處分後承擔刑事責任嗎
行政機關對工作人員作出開除處分後,被處分人要不要承擔刑事責任,要看被處分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犯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五條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涉嫌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九條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係,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應當解除處分。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二、公務員的行政處分種類有哪些
1、警告。
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主體提出告誡,使之認識應負的行政責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並改正錯誤,不再犯此類錯誤。
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輕微的人員。
2、記過。
記載或者登記過錯,以示懲處之意。
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輕微的人員。
3、記大過。
記載或登記較大或較嚴重的過錯,以示嚴重懲處的意思。
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嚴重,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損失的人員。
4、降級。
降低其工資等級。
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損失,但仍然可以繼續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5、撤職。
撤銷現任職務。
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嚴重,已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6、開除。
取消其公職。
這種處分適用於犯有嚴重錯誤已喪失國家工作人員基本條件的人員。
通過分析知道,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行政機關對工作人員作出開除處分後,如果被處分人員構成犯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昆明律師為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