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被行政處罰了有案底嗎?
案底是指犯罪記錄,當事人只是被處行政處罰而沒有被法院判處有罪的,是不會有案底的,只會有行政處罰的記錄。凡是公安機關經手的案件,被證實有罪或違法的行為,都會記錄在案,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機關長期保存。行政拘留會留下違法記錄,但不是犯罪記錄。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
(二)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週歲嬰兒的。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由公安機關執行,但兩者有着本質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行政拘留(又稱治安拘留)儘管是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處罰,但也只是一種行政處罰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訴訟中為了保障訴訟順利進行所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2、行政處罰的對象主要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刑事拘留的對象則是觸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3、適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過這種處罰手段來懲罰和教育違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於防止或制止現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礙刑事訴訟活動。
4、適用機關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機關適用,而刑事拘留的決定權在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5、羈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天,違法行為人的多個處罰合併執行時,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的期限),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長是37天。
綜上所述,行政處罰是針對違法行為的,比如普通酒駕、不嚴重的打架鬥毆等,當事人被拘留後,在拘留所執行,最長是十五天。和刑事處罰不同,經過行政處罰的當事人不會有案底,沒有犯罪記錄,畢竟還構不上犯罪。當然,被處罰過的會有行政處罰記錄,這個外人無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