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可以辦理異地身份證嗎

東莞可以辦理異地身份證。
1、申請人(未滿16週歲的需監護人陪)持有關證件及材料居住證登記地公安分局户政辦證窗口(莞城、虎門公安分局轄下派出所)申請,公安機關採集申請人指紋信息後發給《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可選擇到辦證窗口領取或郵寄領取。
2、申請人在辦理申領居民身份證手續60日後,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受理單位,經校驗指紋信息和核對登記項目無誤後領取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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