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舉證責任是怎麼樣的

醫療損害舉證責任是怎麼樣的
律師解析:醫療損害舉證責任:
1、主張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的,由患者就到該醫療機構就診、受到損害進行舉證,醫療機構主張不承擔責任的,應當就行醫正當、合法、合規等方面進行舉證。
3、主張不承擔責任的,應當就行醫正當、合法、合規等方面進行舉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患者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規定主張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的,應當提交到該醫療機構就診、受到損害的證據。
患者無法提交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診療行為與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的證據,依法提出醫療損害鑑定申請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醫療機構主張不承擔責任的,應當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等抗辯事由承擔舉證證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