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當事人如何認定

違建當事人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違建認定的標準是:
一般認定違法建築的標準主要是《城鄉規劃法》,其中明確規定只有取得規劃許可證或按照規劃許可證的要求建設的,才是合法的,否則會根據不同情況採取限期拆除等行政行為。《城鄉規劃法》不是唯一標準,由於時間久遠或是在規劃區內,即便違反規定,通過補辦證件的方式,也是能夠成為合法房屋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