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辦理程序

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途徑很多,其中有一種就是以劃撥的形式取得的。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意味着大家通過劃撥形式獲得了,大家也要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基本要求進行合理的利用和使用土地。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形式感興趣的可以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辦理程序

一、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辦理程序

(1)用地單位需要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可向市國土局辦事窗口提交申請及有關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處窗口辦公人員對受理的劃撥供地申請和有關材料進行初審,經初審建設項目列入《劃撥供地目錄》並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劃撥供地申請和其他用地材料,並簽發《出讓和劃撥用地手續辦理通知單》。

(3)土地利用處會同局內部有關處室進行現場踏勘和測量,核定規費徵收數額及時通知申請用地單位;

(4)申請用地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窗口繳納劃撥土地使用權各項規費。

(5)土地利用處在五日內,完成國有土地劃撥手續的辦理,並應及時通知申請人。

(6)申請單位憑《出讓和劃撥用地手續辦理通知單》和繳費憑證向窗口領取《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7)用地單位憑《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申請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土地證書。

二、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申請流程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國有土地劃撥流程申請流程如下:

1、申辦用地選址:建設單位持項目管理部門批准的建設項目建議書向市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規劃選址;如建設項目選址與城市總體規劃不一致的,需提供建設項目規劃選址論證報告。市規劃局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2、申辦用地預審: 建設用地單位申請用地預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 需審批的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分開審批的,提供項目建議書批覆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併審批的,提供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項目辦理用地預審告知單和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 需核准的建設項目,提供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項目辦理用地預審告知單; 需備案的建設項目,提供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項目備案表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規劃意見書。 市國土房管局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

3、申辦立項和環評批文:經預審同意用地選址的,建設單位向發改委申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文件,向環保部門申請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准文件。

4、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持建設項目有關批准文件向市規劃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設計要點。 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報材料: 建設單位出具的申報委託書; 建設單位填寫完整並加蓋單位印章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及其他事項申報表》; 規劃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申請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提交《選址意見書》附件及附圖,建設項目批准、核准、備案文件。

5、申辦用地手續 建設單位持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規劃設計條件向市國土房管局申請辦理用地手續。 建設單位申請的建設項目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或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按前述規定辦理手續後,還應按規定提供土地測繪機構出具的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和地質、礦產、林業部門審查意見等報批必需的材料,向市國土房管局申請辦理建設用地報批手續。

市國土房管局擬訂報批方案,依照《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審批,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用成為國有建設用地後,建設單位按本規則規定辦理後續用地手續。 辦理國有土地地籍調查成果確認單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的,建設單位去區縣國土分局辦理國有土地地籍調查成果確認單 新徵建設用地,需完成徵地和拆遷補償安置工作 批准用地範圍內需要實施房屋拆遷、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若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徵收集體土地,在用地單位取得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需做報批工作前期手續 委託房地產測繪部門進行土地勘測定界工作。

向區國土部門申請發佈徵地預公告和擬訂徵地方案。 區國土部門在被徵地村和擬徵地現場公告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用地單位配合)。 區國土部門組織開展對擬徵地權屬、地類、面積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和證據保存,調查結果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户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共同確認(用地單位配合)。 區國土部門組織擬訂徵地方案(用地單位配合)。 區國土部門書面告知被徵地村和農户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用地單位配合)。 被徵地村和農户提出申請的,區國土部門組織安排聽證(用地單位配合)。

區國土部門根據聽證情況修改完善徵地方案,通知用地單位將預計需要的徵地補償款預先存入市國土房管局指定的徵地補償款專户。 區政府對徵地補償標準的合法性、安置途徑的可行性、保障措施能否真正落實,提出結論性意見。

向區國土部門申請辦理補充耕地手續(涉及佔用耕地的),按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 持相關資料,向市國土部門申請辦理用地報批手續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的,建設單位辦理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並依照其他相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後,申領建設用地批准書。

除了要按照土地使用管理規定來使用和利用土地,也要符合劃撥的要求。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任何個人和單位獲得土地使用權以後,都要合理規劃和利用土地,不能亂開發,不能浪費土地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