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規定中土地佔有權是多久?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通常情況下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權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年期修正
1.實質
土地使用權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約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權年期的長短,直接影響可利用土地並獲相應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確定以後,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長,土地的總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價格也會因此提高。因此,通過土地使用權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於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價格上的差別。
2.修正方法
(1)計算使用年期修正係數,年期修正係數按下式計算:
K=1-1/(1 r)m /[1-1/(1 r)n]
式中:K——將比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係數;
r——土地還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權年期;
n——比較案例的使用權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係數對交易案例地價進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後地價=比較案例價格×K
案例3:若選擇的比較案例成交地價每平方米為500元,對應使用權年期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讓年期為20年,該市土地還原率為8%,則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後的地價=500×1-1/(1 8%)20/[1-1/(1 8%)30]=436.06元/m
綜上所述,國家對於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土地佔有權方可以擁有的具體土地使用年限,需要結合土地的性質和用途差異做出不同的判斷,最高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公民住宅用地,通常情況下是七十年,土地佔有權超期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續簽,不予續簽的國家應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