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税如何計算
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税的計算是按照法規所規定的,以佔用的土地面積作為計算依據,在實際測量後,按年收取。每平方米的土地使用税是規定好的,乘以面積和時間是最終要繳納的。部分宗教用地、綠化帶、國家機關用地是不需要繳納的,其他普通企業都必須繳納,納税人可能發生改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
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個人。
第三條 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
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二、公式計算舉例
[(總可售面積-累計已售面積)÷總可售面積×佔地面積×單位税額]÷12個月
例: 某開發企業,開發的一小區佔地面積是50畝,合33333.50㎡,總可售面積是150000㎡,到上月底累計已銷售89000㎡,本月又銷售600㎡,土地使用税標準是12元/㎡,那麼本月應繳納土地使用税計算如下:
佔地是50畝,每畝666.67㎡,合計是33333.50㎡
到本月底,累計已售面積是: 89000 600=89600㎡
那麼這個月的土地使用税如下,是一個月的
【(150000-89600)÷150000×33333.50×12元/㎡】÷12個月=13422.29元。
如果下一個月又賣掉了900㎡
那麼下一月累計已售面積就是 89600 900 =90500
再套用上面的公式:下一個月繳納的土地使用税是
【(150000-90500)÷150000×33333.50×12元/㎡】÷12個月=13222.29元。
再下一個月如果沒賣,就是上一個月繳納的數字,和上月一樣。這樣每個月計算的數字,就提土地使用税
第一月:
借:管理費用(或者營業税金及附加) 13422.29
貸:應交税費-土地使用税 13422.29
第二月:
借:管理費用(或者營業税金及附加) 13222.29
貸:應交税費-土地使用税 13222.29
第二月:
借:管理費用(或者營業税金及附加) 13222.29
貸:應交税費-土地使用税 13222.29
這樣每個月計提下去
在土地使用税的申報期,就申報 ,現在規定每年的1月繳納上年7-12月份的土地使用税,7月繳納1-6月份的。
繳納的時候:借:應交税費-土地使用税
貸:銀行存款
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税的計算公式包括年限、土地面積、單位年税額等。企業購買土地後除去該土地不需要繳納税費的綠化帶等公共設施部分後再計算。土地使用税的單位價格在大中小城市、縣城也有區別,税額幅度可以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進行調整。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