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的經濟適用房離婚怎樣分割

軍隊的經濟適用房離婚怎樣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軍隊經濟適用房可以繼承嗎


1、只有有使用權的房子是能繼承的,既然你們原是用產權房換的現在這個120的,應該就可以補交一些錢後就可辦產權證了。建議先辦理產權證好。

2、如果沒有任何書面的協議,將出現有繼承權的都可繼承分割該遺產。繼承份額按法定繼承規定。

3、如沒有書面的協議來説明後面的錢是你們借你父親交的話,在法律上視為你父親自己拿錢交的。

4、房產證沒下來公證處不可能給你公證的。如房產證下來後,可由你公婆直接親筆書寫一個遺囑,內容是他們死後這個房子由誰繼承等問題。

5、辦理公證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去,如老人確實年高,可請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到你家辦理。但建的指導下進行好。

在房屋使用權繼承方面,是不分什麼央產房和普通房的,對於部隊經濟適用房繼承問題,《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九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建議申請法院確認使用權的歸屬,再進行繼承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