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借謊稱夫妻債務

偽造借謊稱夫妻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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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偽造夫妻共同債務




    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方式一般都是偽造借條,造成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承擔。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可以婚內分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