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追回債務人所拖欠債務
1、對方有權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生效之後,如果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另外如果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5、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債務人欠債人失蹤怎麼要債
債務人欠債人失蹤的,如果其已經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則債權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請宣告其失蹤,然後可以要求債務人的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債務。如果欠債人符合宣告死亡的條件的,則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其死亡,然後要求用其遺產償還債務,如果其繼承人繼承了遺產的,則可以要求其繼承人償還債務。
如果債務人不符合宣告失蹤、死亡的條件,或者不想申請宣告其失蹤、死亡的,則如果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向其配偶討債;如果債務有擔保人的,可以向擔保人討債。
《民法典》第四十三條
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債權人失蹤債務人如何辦
債權人失蹤債務人可以進行提存以履行債務。根據我國民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於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於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如何追回債務人所拖欠債務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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