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怎麼起訴流程怎麼説?

一、欠錢不還怎麼起訴流程怎麼説?

欠錢不還怎麼起訴流程怎麼説?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春秋,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起訴書正文應寫明哀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歸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貿易登記證實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實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去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具體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存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需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前提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前提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用度,如確有難題,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聽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欠錢不還法院起訴後無力償還怎麼辦?

我國法律規定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私人之間的借款要慎重。借錢給人,必須瞭解對方的資信情況,就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通有無、如果數額較大的話,除立借據外,也要儘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擔保或以一定財產作抵押,這樣就可減少風險。

法律依據: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當事人提交起訴書之後,法院會依據對方當事人的數量出具相應的副本,之後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方式提交證據,立案之後,法庭會對被告下達傳喚通知,並擇期開庭審理,最後根據事實出具判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