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欠錢不還不能報警,經濟糾紛不歸公安機關管轄,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建議債權人到人民法院起訴。但是,如果沒有證據(借條)或為主張權利(借條超過3年),則法院也不一定支持。因為超過訴訟時效,對方主張訴訟時效抗辯,即喪失了勝訴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