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欠錢一直不給怎麼辦?

一、對方欠錢一直不給怎麼辦?

對方欠錢一直不給怎麼辦?

對方欠錢一直不給,在雙方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時需要向法院提交雙方的借款證據,如借條等。在法院判決後要求對方按照法院判決還錢,拒不還錢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欠錢不還會被拘留嗎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拘留的情形主要有: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因為欠錢不還不屬於刑事犯罪,所以是不會被拘留的。

綜上所述,若是對方一直欠錢不還,且不想通過訴訟來進行解決。那可以通過協商讓對方分期以來進行還款。並且償還一定利息,但是利息的利率必須要在國家規定的民間貸款的利率合理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