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錢一直不還超過半年怎麼辦?
欠錢一直不還的話應該在訴訟時效內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行)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欠錢不還的起訴流程有哪些?
欠錢不還的起訴的程序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債權人作為原告起訴,要寫起訴狀,寫明被告姓名等身份信息,提交身份證複印件、欠款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其實,債務清償期到期後,債務人拖着不想還錢的態度是能分辨得出來的,如果債務人本人真的是沒有什麼償還能力,也應該跟債權人先協商着籤一份分期還款的協議,而不是拖着不處理,還債時間都超過半年了,就算起訴流程比較繁瑣,也只能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