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強制執行擔保人的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國家鼓勵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法律依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非因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