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民間借貸中債權可否轉讓

民法典民間借貸中債權可否轉讓
律師解析:民間借貸中債權可以進行轉讓。
債權轉讓是指債的關係不失其統一性,債權人通過讓與合同將其債權轉移於第三人享有的現象。債權轉讓,是指不改變債權關係的內容,債權人通過協議而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轉移於第三人的行為。並且債權的性質要允許轉讓、不違反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等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